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海关总署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促外贸稳增长10项措施,结合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国内防护物资产能过剩、外贸企业频繁咨询防护物资出口政策等因素,为促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效消化国内富余产能和富余物资,促外贸稳增长,现就物资出口通关要求及收集整理的消毒用品类等防控物资国外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提示如下。
出口通关要求
1
商品归类
除特殊情况外,以下常见消毒用品应归入下列税号:
商品 | 用途 | 税号 |
各种消毒剂(零售) | 医用 | 3808940010 |
兽用已配剂量 | 3808940020 | |
其他非医用 | 3808940090 | |
酒精浓度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 (非零售) | 22071000 | |
酒精浓度80%以下的未改性乙醇(非零售) | 2208909001 |
2
禁限管理
3
出口退税
商品 | 用途 | 出口退税率 |
各种消毒剂 (零售) | 医用 | 13% |
兽用已配剂量 | 9% | |
其他非医用 | 9% | |
酒精浓度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非零售) | 13% | |
酒精浓度80%以下的未改性乙醇(非零售) | 13% |
疫情防控需要的消毒用品出口涉及的公司资质证明材料与出口口罩基本相同,可参见《国家海关总署:发布口罩出口通关指南(附各国准入条件)》。
常见消毒剂分类
出口前准备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各国和地区市场准入条件
危险货物主要基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还要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运输规则(IATA DRG)等的要求。
美国
出口至美国的化学品需符合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的要求。美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负责工作场所化学物质的分类,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危险化学品还要符合由其发布的危害传递标准(HCS)的要求。
另外,在美国,免洗消毒洗手液属于局部消毒的非处方药(OTC),与去屑洗发水、含氟牙膏、防晒霜等产品一样,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管。出口免洗消毒洗手液至美国还需要获得FDA认证。
欧盟
所有的物质和混合物都要按照《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进行分类、标签和包装,并且必须取得欧盟CE认证。
日本
危险品需符合日本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和环境省三部门共同实施的日本化审法全称化学物质审查与生产管理法(CSCL)以及化学品信息传递标准(JIS 7253)等的要求。
韩国
需符合韩国化学物质注册与评估法案 (The Act on Registration and Evalua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 (K-REACH)的要求,该法案又称化评法,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K-REACH采用类似欧盟REACH法规的登记、评估、授权和限制要求对新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和下游产品进行管理,对于韩国境外的化学品供应商,法案同样要求通过韩国境内的唯一代表(OR)完成登记。
现有化学物质注册流程:
各国和地区消毒用品技术标准
国别 | 标准号 | 中文名称 | 标准状态 | 发布时间 |
欧盟 | EN 1499-2013 | 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消毒洗手液.检验方法和要求(第2阶段/2 级) | 现行 | 2013 |
EN 1276-2009 | 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用在食品,工业,家用和公共区域的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的微生物活性评估的定量悬浮式测试方法和要求(阶段2) | 现行 | 2009 | |
EN 13697-2001 | 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食品、工业、家庭和公共区域使用的化学消毒剂的杀菌和/或杀真菌性能评定用定量无孔隙表面试验.无机械动作试验方法和要求(阶段2/步骤2) | 现行 | 2001 | |
EN 1650-2008 | 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用于食品、工业、家庭和公共区域的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的真菌和杀菌活性评定用定量悬浮液试验.试验方法和要求(阶段2/步骤1) | 现行 | 2008 | |
EN 14885-2006 | 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采用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的欧洲标准 | 现行 | 2006 | |
EN 1500-2013 | 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剂-卫生擦手用具 试验方法和要求(阶段2/步骤2) | 现行 | 2013 | |
美国 | ASTM E3058-2016 | 测定手消毒制剂的剩余杀菌活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 现行 | 2016 |
ASTM E1153-2014 | 无生命, 硬质, 无孔非食品接触表面交易消毒剂效率的标准试验方法 | 现行 | 2014 | |
ASTM E2755-2010 | 成人用手清洁配方的除菌效果测定的标准试验方法 | 现行 | 2010 | |
USP38 1072 | 美国药典第38版 第1072部分 消毒剂和防腐剂 | |||
日本 | JIS/L1902-2008 | 纤维制品抗菌性试验方法、抗菌效果 | 现行 | 2008 |
JIS/Z 7253-2012 | 基于化学品全球调和制度(GHS)的化学品危害通识.安全资料表(SDS)和标签 | 现行 | 2012 | |
JIS/Z 2801-2010 | 抗菌产品.抗菌活性和效果的试验 | 现行 | 2010 |
同时,海关总署提醒,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变化,国内外关于防控物资进出口的政策法规动态调整、更新较快,在此提示企业密切关注相关变化,同时加强出口产品的质量管控和准入合规自查,坚持诚信经营、合规经营,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进而从根本上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