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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5年第9期)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19日     作者: 本站编辑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5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16-1-9 

粤食药监妆〔2015〕170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标示为“新肤螨灵霜”的67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违规使用限用物质等问题(详见附件),属于非法产品,标示为“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企业涉嫌非法生产。

上述非法产品标示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处置工作。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后责令生产企业停产整顿,对已上市销售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经营上述非法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情况,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名单(2015年第9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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