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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技术规范》等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21日     作者: 本站编辑    

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516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抽样文书》(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11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司。

 联系电话:010-8833088788330897
  传真电话:010-88330887
  联系邮箱:liuxg@c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抽样文书(征求意见稿)
     3.反馈意见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
2015
102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5169号附件1.doc

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5169号附件2.doc

食药监药化监便函〔2015169号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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