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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审批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14日     作者: 本站编辑    
 

食药监保化函[2011]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的管理,我司组织整理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2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 超
  联系电话:010-88330535
  传    真:010-88330555
  电子邮件:chenzh@sfda.gov.cn


  附件:《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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