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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解读会走进企业(广东蕾琪)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作者: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1年10月8日正式公布,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备受关注的《规定》首次提出,儿童化妆品不得宣称“食品级”“可食用”,儿童牙膏也按此规定管理。不允许使用以袪斑美白、袪痘、脱毛等为目的的原料。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安全优先、功效必配方极简。《规定》共22条,内容涉及儿童化妆品的定义、标签要求、配方设计原则、安全评估、生产经营要求等。
《规定》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规定》;
三、儿童化妆品标志另行公布。

为了促进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对《规定》的理解,以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帮助企业分析在《规定》实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与避免踏入“雷区”。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联合广州市美易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特邀相关专家--谷苗老师,为相关企业解读《规定》中的要点与风险,谨定于2021年12月4日在广东蕾琪化妆品有限公司举办《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解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广州市美易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14:30签到)

地点:广东蕾琪化妆品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广汕路与朝富路交叉路口往南约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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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法规专员、注册备案专员


培训内容

1、解读《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及着重注意问题

2、分析企业疑惑及答辩现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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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老师:谷苗

原宝洁公司高级法规经理

原广东省食药审评认证技术协会化妆品专委会秘书长

广东省药监局许可处化妆品专家库成员


费用说明
培训全程免费


疫情防护要求
参会人员14天内未到过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会时需提供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绿卡;无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参会时须全程戴口罩。


报名方式

为便于会务安排,敬请参加培训的企业于2021年12月2日下午17:30前将回执通过邮件或致电向协会秘书处登记。

E-mail:773788949@qq.com

报名电话:0754-88658188


注:为了确保本次解读会的质量,特提前向各会员企业征集在解读《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时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各企业将有关问题整理成Word发送至协会QQ邮箱773788949@qq.com,我们将根据您的问题回馈进行深入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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