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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发布化妆品防晒成分新要求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作者: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海关总署    

斯洛文尼亚发布化妆品防晒成分新要求

 

     2022年3月4日,斯洛文尼亚发布化妆品成分新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限制在化妆品中使用N-甲基邻氨基苯甲酸甲酯(Methyl-N-methylanthranilate),禁止在防晒产品和市场上用于暴露于自然或人造紫外线下的产品中使用该成分,新规定过渡期截止到2022年8月2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在2022年11月21日之后禁止在市场上销售;

     (2)二苯酮-3(Benzophenone-3),在以身体乳霜、气雾剂或喷雾剂的形式的化妆品中最高浓度为6%,其他化妆品中限量为0.5%,新规定过渡期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3)奥克立林(Octocrylene)在化妆品中含量为9%-10%;

     (4)对含甲醛的化妆品标签要求标注“含有甲醛”警示语和限值,限值为0.001%(10mg/kg)。

     来源:海关总署

 

巴西发布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紫外防晒剂清单

      2022年2月24日,据化学观察报道,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公布了一份含36个紫外防晒剂的清单,清单中的防晒剂将允许在化妆品、个人卫生产品和香水中使用。

      2月16日生效的RDC第600号决议规定了这些物质的最高浓度限制,包括:

化合物名称

限量要求

二氧化钛

25%

二苯甲酮-3

10%(浓度大于0.5%的标签上必须包含警告:“含有二苯甲酮-3”)

氧化锌

25%

TriAsorB

5%(禁止用于可能导致吸入性接触的产品)

甲酚曲唑三硅氧烷

15%

      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沙特阿拉伯发布化妆品原料清关条件

      2022年3月8日,沙特阿拉伯发布化妆品原料清关条件,自即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该条件适用于所有美容产品、重新包装的散装产品或用于美容产品制造的化学原料;

     (2)制定该条件的目的是明确化妆品在口岸清关的条款和要求;

     (3)一般条款:商业用途的产品必须在管理局线上系统列出(eCosma);必须遵守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安全要求(SFDA.CO/GSO1943)及最新通知通告。申请必须通过电子式提交到达港的部门办公室Fasheef服务平台,以及在Fasah平台上提交申请;原件必须保存不少于5年;

     (4)清关所需文件:产品清单、发票、合格证书、提单。

      来源: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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